常州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
常州团团起重吊装:
一、准备工作
1、作业人员按规定检查并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、安全带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。衣着灵便,不得穿硬底鞋、拖鞋和带钉鞋等。
2、作业前,检查所使用的起重设备的吊钩、钢丝绳、环形链、滑轮组、卷筒、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使用是否正常。
3、将对讲机调至规定频道,检查信号旗、哨子等通讯工具是否齐备。
4、起吊前,司索信号人员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、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,划定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人看护。
5、起吊前,起重机司机检查确认起重设备活动空间范围内有没有在用的电线、电缆和其他障碍物及无关人员。
二、具体操作要求
6、严格按照“十不吊”原则进行吊装操作,即:(1)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;(2)斜牵斜挂不准吊;(3)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;(4)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;(5)吊物上有人不准吊;(6)埋在地下物不准吊;(7)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;(8)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;(9)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;(10)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。
7、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,地锚要牢固,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。
8、起重机司机、司索信号工作业时应密切配合,按照《起重吊运指挥信号》规定的联络信号,统一指挥。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,起重机司机可拒绝执行。
9、正式起吊前要进行试吊,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、地锚受力情况,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,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,确认一切正常,方可正式吊装。
10、起重作业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,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,不能满足时,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。
三、注意事项
11、指挥吊运、下放吊钩或吊物时,司索人员应确保下部人员、设备的安全。重物就位前,不许解开吊装索具;下放吊物时,严禁自由下落(溜),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。
12、在起重机械工作时,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,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、变幅机构的制动器。
13、雨雪过后作业前,应先试吊,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再进行作业。
四、异常情况及处理
14、吊物悬空突发异常时,应迅速视情况判断,紧急通知危险部位人员撤离。同时指挥起重司机将重物慢慢放下,排除险情后,再行起吊。
15、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,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,应采取必要措施将重物放至稳妥位置并垫好。
16、发现吊具有变形、扭曲、开焊、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,否则停止使用。
五、其他要求
17、在露天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、大雪、大雾等恶劣天气时,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。
18、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,并做好记录,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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