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设备与人员资质
- 设备资质
- 起重机械应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,并通过备案。
- 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型号,且不得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。
- 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。
- 人员资质
-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(如安装拆卸工、起重信号工、司机、司索工等)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。
二、作业前准备
- 技术方案
- 吊装技术方案应经过审核和批准,内容包括工程概况、编制依据、设备吊装参数、安全措施等。
- 首次采用新工艺或方法时,需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审和批准。
- 设备检查
- 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空载试验,确认制动装置、保险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正常。
- 检查吊装机具、索具的质量证明文件,确保其技术性能符合标准。
- 场地与环境
- 吊装作业场地的地基应根据地质情况进行处理,确保承载力满足要求,并有专人负责监测。
- 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线,无关人员不得进入。
- 作业前应清理设备内外、起重机上的残余材料和工具。
三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
- 操作规范
- 起重机应在各限制装置的范围内工作,不得利用安全装置代替正常操作。
- 吊装过程中,所有人员不得在起重机臂下、被吊设备下方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或停留。
- 钢丝绳使用时不得有死弯、扭劲、崩股等现象,断丝应在规定范围内。
- 恶劣天气
- 如遇暴雨、大雪、大雾、沙尘、能见度低、风力大于六级或气温低于-20℃等恶劣条件,不得进行大型设备吊装。
- 应急措施
- 吊装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或恶劣天气,应立即停止作业,采取应急保护措施。
四、作业后的管理
- 设备维护
-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、吊具、索具等进行定期检查、维护和保养,并做好记录。
- 租赁结束后,使用单位应将维护记录移交出租单位。
- 档案管理
- 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,包括购销合同、产品合格证、定期检验报告、维护保养记录等。
- 报废管理
- 达到报废条件的起重机械,应予以报废,并办理注销手续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- 起重吊装作业应严格遵守《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 276-2012)。
- 安装和拆卸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,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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